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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文学院关于第二届签约作家工作的通告(2015-2016年度 第01号)
2016-12-21    浏览(848)    作者:洛阳文学院    

洛阳文学院

关于第二届签约作家工作的

 

2015-2016年度 第01号)

 

洛阳文学院第二届签约作家即将届满,根据《洛阳文学院签约作家管理规定》,现将重要工作及有关决定通告如下:

一、完成重大项目“洛阳作家走洛河”活动,并出版图书《一条河流的承载》。本届签约作家韩宏蓓、张光杰、梁静全程参与活动,李群娟(浅蓝)作品被收录;

二、出版本届签约作家作品合集《起点》,韩宏蓓、李群娟(浅蓝)、张光杰、崔淑红、梁静、王梦颖(王麦顶)作品被收录;

三、本届签约作家签约期内在国内文学报刊发表24篇(首),其中,在《牡丹》发表6篇(首);韩宏蓓出版儿童文学著作10本;浅蓝创作散文集、诗集各一部,待出版;王麦顶创作小说一部,待出版;

四、根据《第二届签约作家创作管理协议书》第六条,本届签约作家高野、杨国杰、郭江涛未能履行相关义务,与我院“自动解除约定”,我院按约定宣布三人证书作废,自即日起,三人不得在公开场合使用“洛阳文学院签约作家”或“洛阳文学院第二届签约作家”称号。

特此通告。

 洛阳文学院

2016年12月20


标签:洛阳,签约,作家,文学院,浅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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